北辰区榷名经过
1991年初,国家民政部要求天津市更改四个郊区名称。原因是郊区之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区、县”(没有郊区之说)不符,又因“郊区”属自然地理名称做专用名称不妥。
是年8月,根据天津市政府部署,时任北郊区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宋联洪组织专家学者20余人拟定了天穆区、北仓区、兴淀区、塌河区、永新区、北运区、三河区、遂通区、广仁区、广通区等10多个备选区名,其中区教师进修学校赵叔先生所拟的“开阳”与“北辰”之名脱颖而出。于是先报“开阳区”,因区名未带方位词,未准;后报“北辰区”,获得通过。
“北辰区”名切合地域,源自星辰。《尔雅·释天》:“北极谓之北辰”。冠以区名,意即天津北部一颗紫微之星。
“北辰区”名意蕴深邃。《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意为实行德政,就像北极星一样,端居正北方,所有星辰都向它拱手致敬。用于区名,即谓北辰区会像北极星那样,既能赢得群众信任,又会得到各方支持。
1991年11月12日,天津市政府向国务院报请四个郊区更名请示。1992年2月12日,国家民政部批复同意。2月27日,市政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变更我市四个郊区名称及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3月6日,北郊区正式更名为北辰区。
编辑:高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