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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纪事-史志之页 第三十七期
作者:北辰文明办   时间:: 2017-11-17 17:25:00

北辰区建国后烈士选介


  孙连华(1948~1970) 西于庄人。1964年入南仓中学读高中,任校团委委员、校“文革领导小组”成员(学生代表)。1968年主动放弃“留津分工矿”指标,参加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任排长。1969年,应邀参加天津市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0月1日赴北京参加国庆20周年观礼,受到毛主席接见。他曾在日记中表示:“只要还有一口气,也要用在革命上”。后任营见习政治干事。1970年4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4月27日在扑救边境荒火中牺牲。兵团党委授予其“革命烈士”称号,追记一等功。《天津日报》发表长篇通讯:《朝气蓬勃干革命的榜样——孙连华》。

 

  李世广(1957~1980) 回族,天穆人。1975年参加民兵组织为基干民兵,1977年担任马车驭手。曾3次下水救人,5次抢救遇险群众。1980年9月27日晚,在红桥区一号路,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勇拦惊马而牺牲。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分别授予其“革命烈士”、“无私无畏、舍己为人的模范民兵”光荣称号,追记一等功。

 

  魏世俊(1967~1981) 女,北何庄人。1978年就读于北何庄小学。校级“三好学生”。爱学守纪,助人为乐,长期为五保户做好事。1981年7月4日,在村北水柜为抢救溺水同学牺牲,年仅14岁。天津市人民政府、团中央分别授予其“革命烈士”、“全国优秀五少年”(之一)称号。

 

  武凤水(1963~1989) 杨家嘴人。基干民兵。十几年如一日照顾孤寡老人;曾下冰河救村民、涉深水救儿童;为将儿童身上火扑灭、为从车下救出老人,两次受伤。1989年7月2日下午,在本村为紧急营救沼气中毒的两名群众而牺牲。国家民政部批准其为“革命烈士”,天津警备区追记一等功。

 

  霍洪雨(1977~2003) 曾用名霍洪伟,霍庄子村人。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年7月,为天津市公安局见习民警。是年12月,被分配到公安北辰分局防暴支队任巡警。2002年7月,被授予三级警司衔。2003年4月1日晚,霍洪雨与民警吕安生、杜建辉驾驶警车执行巡逻任务,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牺牲。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公安部、共青团天津市委分别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市级共青团员标兵”称号,天津市公安局追记一等功。市公安局、北辰区委、天津体育学院等纷纷作出向霍洪雨烈士学习的决定。

 

  张永楠(1967~2012) 双口一村人。生前为华信诚木业有限公司员工。孝敬老母,疼兄爱弟,热心助人,生活简朴。2012年2月9日下午2点20分,为救助落水儿童牺牲。2012年2月28日,中共天津市委研究决定,追认张永楠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2月29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其“革命烈士”称号。3月8日,区委下发《关于开展向张永楠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来源:北辰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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