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光辉历程及深刻启示 |
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光辉历程及深刻启示
■ 张星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实现战略转移、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鲜明地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使其成为全党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通过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其成为国家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通过制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使其成为党和国家生命线的重要内涵。深入研究新中国“立国之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和确立,对我们以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始终不渝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对中国共产党长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概括,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在新的实践中发展新的时代内容。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和坚持,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奋斗,奠定了可靠的政治基础。
尽管“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但是,把这四项原则作为一个完整的政治命题、政治概念提出来,作为党和国家必须始终坚持的立国之本,则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发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构成了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重要基本点,为形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奠定了基础,成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项重要内容。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习近平总书记也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强调:“党的基本路线是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我们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国之路,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兴国之要、立国之本、强国之路的辩证统一关系,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继续开拓前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