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检察院:学《条例》讲诚信 强规矩促提升
发布时间:2020-12-22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天津市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出台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东丽区检察院积极响应区诚信办号召,结合不作为不担当警示教育工作,连日来,以部门为单位开展了以“学《条例》讲诚信 强规矩促提升”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共八章六十六条,对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进行了解释,对各信用主体的奖惩规则、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的建设做出了严格规定和明确要求。

  活动将学习《条例》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各部门积极组织学习《条例》和《中共天津市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通报》,深入认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仔细理解《条例》各项规定内容,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督促大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促进作用。

  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条例》的出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使失信者寸步难行。作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和公信力,发挥信用建设工作中的宣传、引导作用,为营造诚实守信、担当作为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力量。(来源:信用东丽)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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