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一)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篇
发布时间:2018-04-12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高水平实施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依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的通知》,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建为民惠民、创建依靠人民的工作思路,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实施正面推动,确保全域创建、整体创建、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

  ——不忘初心、创建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为民、利民、惠民体现到创建工作各方面,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带来的变化。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坚持齐抓共管、注重实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形成各单位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以评促创、督评结合。坚持以评促创、促建、促管、促提升,考在实处、重在常态,实施第三方测评、区文明委考评,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本单位自查和群众监督,确保持续用力,全面创建。

  (三)目标任务。力争在2018至2020年的创建周期中,我区每年测评成绩均居于全国直辖市城区前列;到2020年,经过三年努力,市民文明素质、城区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水平整体提升,努力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区。

  二、重点任务

  (一)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推出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理论文章。持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闻宣传,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形成强大声势。组织全区精神文明战线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东丽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宣传贯彻,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的规章规范。2018年,着重宣传《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开展先进典型培育活动,每年推出50名“天津好人”,推出100名“东丽好人”,积极评选推荐道德模范,推出50户“最美家庭”。开展关心关爱系列活动,对先进典型给予崇高礼遇,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进行帮扶。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领作用。开展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3.实施文明素质养成项目。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道德讲堂大家讲”学习宣传活动。提升“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水平。持续开展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养犬等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排队上下车、说话讲文明、开车讲礼让、上网讲规则、旅游讲文明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网络公益工程系列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弘扬时代新风。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立专项资金,完善褒奖激励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条例》和《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落地生根。2018年,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区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5%,2020年达到18%。(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各街道)(东丽文明办)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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