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提升工程篇
发布时间:2018-04-12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高水平实施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依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的通知》,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建为民惠民、创建依靠人民的工作思路,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实施正面推动,确保全域创建、整体创建、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

  ——不忘初心、创建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为民、利民、惠民体现到创建工作各方面,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带来的变化。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坚持齐抓共管、注重实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形成各单位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以评促创、督评结合。坚持以评促创、促建、促管、促提升,考在实处、重在常态,实施第三方测评、区文明委考评,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本单位自查和群众监督,确保持续用力,全面创建。

  (三)目标任务。力争在2018至2020年的创建周期中,我区每年测评成绩均居于全国直辖市城区前列;到2020年,经过三年努力,市民文明素质、城区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水平整体提升,努力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区。

  二、重点任务——(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提升工程篇

  1.强化主题教育实践。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深化拓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推广“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八礼四仪”教育,组织系列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礼、知礼、行礼。(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各街道)

  2.强化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推进快乐营地、“五爱”教育阵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未成年人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每年新建培育各类活动阵地30个。加强对阵地建设情况、管理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建立未成年人教育活动记录制度。组织中华经典诵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艺作品进阵地活动。积极创建市区级文明校园,积极发挥社区家长学校作用,提高社区家长儿童思想道德水平。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网吧专项治理行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社会文化环境全面改观。(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

  3.完善“三结合”育人网络建设。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建设,发挥学校龙头作用、家庭基础作用、社区平台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强化落实。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创新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每年对家长进行专项培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特殊群体、关爱困难家庭活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以教师队伍、志愿者队伍、“五老”队伍为依托,实现社区教育资源共享,教育责任共担。(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各街道)(东丽文明办)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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