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四)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高水平实施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依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的通知》,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建为民惠民、创建依靠人民的工作思路,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实施正面推动,确保全域创建、整体创建、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

  ——不忘初心、创建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为民、利民、惠民体现到创建工作各方面,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带来的变化。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坚持齐抓共管、注重实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形成各单位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以评促创、督评结合。坚持以评促创、促建、促管、促提升,考在实处、重在常态,实施第三方测评、区文明委考评,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本单位自查和群众监督,确保持续用力,全面创建。

  (三)目标任务。力争在2018至2020年的创建周期中,我区每年测评成绩均居于全国直辖市城区前列;到2020年,经过三年努力,市民文明素质、城区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水平整体提升,努力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区。

  二、重点任务—— (四)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工程

  1.实施交通组织提升项目。优化城市道路交通设计,实施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推进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智能化、标准化建设。2018年,重点提升核心区域及学校、医院、商贸区等重点区域、拥堵点段的交通组织。根据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道路条件,综合采取调整流向、完善交通渠化设计、调整交通信号等措施,缓解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坚持公交优先,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到2020年,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主干道路、次干道路交口科学渠化率达到80%以上,常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交管东丽支队、区运管局、各街道)

  2.实施交通秩序整治项目。深化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保持交通秩序严管态势。持续治理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出租车不规范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主干道路和机动车乱停乱放突出地区停车秩序,打造5条停车路、5个停车秩序精品示范区。严查严治酒驾、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出行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三年内打造10个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到2020年,城区主干道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交管东丽支队、区运管局、各街道)

  3.实施交通文明提升项目。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加大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大雁排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地铁站、公交站、主要交通路口安排交通协管员进行引导,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引导市民有序排队乘车。到2020年,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运管局、交管东丽支队、各街道)(东丽文明办)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技术支持:北京博图纵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第03014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 10120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