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召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0-11-27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切实推进东丽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11月25日,东丽区城管委组织召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全区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及驻区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会上,区城管委工作人员围绕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资源化利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展开,为各参会单位全面详解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内容。同时下发了《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并就办公区、食堂等机关单位内部重点场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举例说明。

 

 

  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是践行东丽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东丽区将从多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二是密切工作配合,强化协调联动。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用综合的、全局的思维统筹考虑,系统谋划,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深化部门协调、区域配合,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主管部门加强系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建立适应学校、医院、文体场馆、交通枢纽实际需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员集中学习或职工集中培训等方式向各级党员领导和干部职工普及《条例》内容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充分利用海报、标语、微信群、宣传大屏等多种方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培养厉行勤俭节约、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来源: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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