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共创文明绿色家园
发布时间:2018-01-12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大通过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东丽区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共创文明绿色家园”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发放《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依托东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积极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肯定。

  禁放区域

  一、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外环线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桥梁、隧道、电力设施、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100米的范围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绿化草坪、苗圃、林区、自然保护区、产业园区等重点防火区;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所有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空气环境质量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携手同行,自觉遵守《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为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生态文明的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共同呵护美丽东丽!

 

  东丽区文明办

  公安东丽分局

  2018年1月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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