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从细节做起
发布时间:2019-05-05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现如今,喜好养犬的人越来越多,而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却给别人带来困扰。新立街金域华府社区加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文明养犬。

  金域华府社区的居民杨凤蓝养狗已经有九年了,以前出门遛狗,她都只是给小狗栓上绳子,如今,她的手中多了一沓卫生纸。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在非建成区禁止饲养烈性犬的,由区人民政府规定。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金域华府社区通过入户宣传,详细解读,让更多群众知晓《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各项政策规定。(东丽文明办)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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