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司法局深入校园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4-25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2019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近日,区司法局深入区实验小学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创文明城市 建文明校园 做文明师生”为主题,分别从普及《条例》的必要性、《条例》亮点解读、践行《条例》温馨提示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

 

  互动环节,师生们踊跃发言提问,分享对《条例》的学习认识,还对“天津最美地铁女孩”孟思远地铁捡蒜皮的正能量举动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花儿用美丽装扮世界,自己要用行动美化校园。

  今年,区司法局将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增进广大青少年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践行,继而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助力东丽区创建文明城区。(东丽文明办)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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