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志愿者的倡议书
广大志愿者朋友们:
志愿者,一个响亮的名字;学雷锋志愿服务,一项崇高的事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中华民族“仁者爱人”灿烂文明的传承,是“助人为乐”雷锋精神的升华,理应成为人们的一份追求、一种境界,身体力行、矢志不渝!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是一项大规模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它为广大干部群众搭建了一个积善成德、回报社会的公益平台。作为一名东丽志愿者,我们要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积极行动起来,以更加自觉的行动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用热心关爱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和贫困学生,用诚心关爱社会,用恒心保护自然,让我们的爱心传递四面八方,让我们的人生价值在奉献中闪光。
今年的12月5日是第三十个“国际志愿者日”,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志愿者朋友们,每一天都是新的起点,每一次奉献都是新的升华。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区、建设美丽东丽增光添彩!
东丽区文明办
2015年12月
创新“周日大集”志愿服务让雷锋精神在东丽蔚然成风

张贵庄街志愿者在“周日大集”活动中为群众义务理发

东丽湖街进行“周日大集”志愿服务宣传

华明街志愿者在“周日大集”活动中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宣传

军粮城街志愿者在“周日大集”活动中解答群众咨询

东丽区举办学雷锋“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意见》精神,2014年5月,东丽区组织实施了学雷锋“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为志愿者搭建了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为居民群众提供20多个服务项目,深受欢迎。为进一步创新志愿服务管理理念和组织模式,使志愿服务更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区文明办于2015年9月举办了全区性学习观摩活动,推动学雷锋“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可复制,项目化运作,更接地气,更具推广价值。各街道、村(居)负责同志积极参加,以观摩活动为指导和借鉴,以本街道、村(居)实际情况为出发点,自行开展活动,打造东丽区特色志愿服务品牌。截至目前,全区共举办集中性“周日大集”53场,各街道自行承办20多场,服务群众近5万人次。2015年11月,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王东峰在天津市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上高度赞扬了东丽区“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
一、主要做法
1、优化运行机制。2014年,结合基层需要,区文明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学雷锋“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一整套活动流程,发挥统筹指导作用。2015年9月,区文明办组织开展“周日大集”学习观摩活动,各街道高度重视,以观摩活动为指导和借鉴,统筹安排本街道“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村(居)负责人精心发动,积极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地点、参加人员、具体任务、活动效果”四落实。
2、强化有效对接。区文明办确定了“申报计划—统筹协调—审定选派”流程,根据各街道申报的活动计划,进行统筹,协调提供每场活动所需的桌椅、帐篷等相关设施设备,协调区职能部门志愿服务队参加,选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指导老师参加。区直机关、驻区企业积极与区文明办沟通,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参与“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使参与“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越来越多,深入基层越来越广泛,遍布全区各街道。同时,为鼓励和增强村(居)承办“周日大集”的积极性,各街道每开展一次活动,区文明办给予1000元——3000元资金扶持。
3、扩大品牌效应。依托天津志愿者平台,各街道、村(居)积极开展网上注册管理、发布志愿服务活动。各街道志愿服务队及时通过“平台”发布周日大集活动通知,为参加活动的志愿者扫描“二维码”,记录志愿服务时间,增强志愿者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区文明办对各街道在“周日大集”活动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中国文明网·天津东丽”、“文明东丽”微信公众号、“文明东丽”官方微博进行宣传推介,扩大东丽区学雷锋“周日大集”品牌效应。
二、主要成效
1、贴近基层,“重”实践。学雷锋“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是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通过组织开展“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切实把志愿服务融入社区管理,走进百姓日常生活,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使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服务群众,“惠”百姓。学雷锋“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各街道、村(居),为群众提供政策宣讲、法律咨询、就业指导、医疗义诊、义务理发等便民项目,让群众不出小区就能享受到贴心的服务,感受到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传承,惠及百姓。通过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了群众的实际需求。(村)居民纷纷表示,“周日大集”活动真正把志愿服务做到家门口,大家能得到无偿服务,实现了“不花钱赶大集”。
3、整合资源,“强”队伍。“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使志愿服务精神日益深入人心,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吸引了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各行各业志愿者,他们发挥特长积极参与,使志愿服务更多元化、专业化。同时,通过深入基层,挖掘各村(居)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如新立街大郑剪纸志愿服务,无瑕街生态园特色农业讲解志愿服务等,打造了“一个街道,一个品牌”。
4、上下联动,“促”合力。区文明办制定“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各街道、职能部门积极响应。根据街道、村(居)申报计划,区文明办确定“周日大集”时间安排表,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每场“周日大集”时间、地点,安排活动项目。通过区、街、村(居)、部门的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抓,确保每场“周日大集”活动的服务项目形式多样,满足不同群众的实际需求。
5、形成规模,“布”全区。各街道按照“周日大集”实施方案,积极申报活动计划,以“周日大集”观摩活动为模板,结合各街道、(村)居特色,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轮流承办“周日大集”活动。同时,抓好本街道(村)居志愿服务队建设,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增强辐射作用,使“周日大集”志愿服务活动遍布全区各街道、各(村)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加快“美丽东丽”建设做出贡献。(区文明办供稿)
文明出行 美丽东丽
——致东丽区广大居民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交通文明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建设美丽东丽,创建文明城区,需要打造文明的交通环境,良好的城区交通环境,需要全区人民共同创造。为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安全意识,争做文明出行的先行者。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法规》,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
二、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出行的实践者。要从“德”与“法”的高度,明辨文明与陋习,增强守法意识、公共意识,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参与志愿服务,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全区学雷锋志愿者,要走上街头,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创建文明交通,成果人人共享。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讲文明话、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同营造“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为创建文明城区,尽一份力量,添一份光彩!
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 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
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 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东丽区文明办
交警东丽支队
2015年12月
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中国好司机”文明公约(意见征求稿)
2015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2012年设立以来,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等内容,已陆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3次主题活动,使“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不断提升,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问题,共同建设汽车文明。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由来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在此背景下,2011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交管局都做了什么?
从国庆期间整治占用应急车道开始,公安部交管局针对“12·2”做了相关预热以及行动。为了让相关交通安全教育覆盖更多人群,公安部交管局联合央视,除了对占用应急车道、避让救护车、避免强超强会等话题进行常态化报道外,还特意发起了“中国好司机”文明公约大家谈——“你认为的驾驶陋习”活动。(东丽区文明办、交警东丽支队供稿)
迎接“国家宪法日” 弘扬宪法精神
201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5年的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宪法与生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国家宪法日”怎么过
第一,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第二,组织公务人员向宪法宣誓;第三,开展报告会、座谈会;第四,举办宪法知识竞赛;第五,开展宪法征文活动;第六,通报违宪违法案件;第七,依托电视台和网站,组织开展与宪法相关的文艺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宪法权威深入人心,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
东丽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深入展开

万新街新丰里社区开展暑期青少年学法守法DIY漫画展

东丽区人民法院举行“宪法日”宣誓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按照市法建办《关于转发<中宣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区法建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
一、抓住“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了《把对法治的尊崇转化成思维方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注意什么》、《让司法与行政良性对话》等专题。举办了2015年新任职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将宪法法律知识纳入东丽区2015年干部网络化教育培训考试工作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各单位积极开展“我读宪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区规划分局、安监局等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法治国新征程》等读本以及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学习材料,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法律专家、顾问进行宪法法律知识讲座。张贵庄街道、无瑕街道购买宪法读本发放至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和部分党员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守法、依法、普法的责任感。
二、将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区法建办会同区教育局、司法局、团区委在全区中小学组织开展“法治中国梦 法在我心中”校园法治文化节活动。在为期一周的活动中,我区57所中小学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开展国旗下讲话57次;法治副校长讲座20余场;法治教育课30多节,校内外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手抄报1000余张,全区30000多中小学生直接受益,切实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团区委、区预青办在中国民航大学建立东丽区12355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深入东丽职教中心等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团区委在全区开展暑期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团委、妇联、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各街道,深入辖区各村居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16次,举办了DIY漫画展、暑期社会实践夏令营活动、家庭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让孩子们在玩的同时学到法律。
三、将宪法法律宣传与“法律七进”主题活动深入融合,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法律七进”广泛开设法治讲座、论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文化建设。区妇联举办“万名妇女学法律 全民守法创平安”妇女法律知识竞赛;区市场监管局、消协组织企业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区环保局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保知识竞赛;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和征文书法摄影大赛;东丽湖管委会开展法治宣传趣味运动会;华明街道以举办法治文艺演出为契机,为前来观看演出和参与知识问答的群众准备了法律宣传手册大礼包。各街道、各单位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深入村、居、企业、学校广泛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借助“周日大集”活动,在爱心义卖、义务查体、国学普及的同时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此类以赛促学、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深入直观地宣传了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让群众在休闲娱乐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吸收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宪法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四、着力打造常态化宪法宣传阵地,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公交站牌等各类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利用“七位一体”媒体法治宣传阵地,制作播出《法治经纬》电视节目17期、《在线说法》广播节目45期、《法治经纬》报纸专栏刊载4期、法治东丽建设报纸专栏刊载12期、《法治之窗》手机报45期,其中“一分钟学宪法”系列宪法知识6期,更新东丽普法网470余条、普法微博337条、普法微信45期。通过多阵地、广覆盖、长效化的媒体法治宣传,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五、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法律集中宣传活动。区综治办、妇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借助“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区各委办局、街道及驻区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区法建办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向各相关执法单位征集典型案例等法治宣传素材制作《东丽区普法宣传手册》,手册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案例丰富、图文并茂,以轻松、幽默的风格阐释法理,以通俗、浅显的手法表现案例,寓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努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人们充分相信宪法、礼敬宪法、尊崇宪法,主动运用宪法,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东丽区文明办、东丽区司法局供稿)(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