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讲提纲(三十七)
发布时间:2014-12-08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重点工作(一)

  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1、健全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查,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2、党员干部学习。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挥带学促学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校把学习讲话精神纳入培训教学中,体现到教材建设和课程安排中。

  3、大力宣传阐释。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题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阐释讲话精神,报道干部群众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组织党委讲师团、市民宣讲团等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推动讲话精神进农村、企业、社区、学校。

  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广泛开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政策教育,解读热点问题,凝聚社会共识。

  2、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深入浅出地宣传阐释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实现路径、实践要求;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运用网上访谈、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

  2、叫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24个字,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车站、广场、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利用建筑围挡、城市大屏幕、楼宇电视、宣传栏等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文化产品,生动形象地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在学校营造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3、组织实践活动。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善行义举的推选举荐和学习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礼仪制度,开展升国旗仪式、入党入团入学礼仪等有庄严感的典礼,利用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展示内容和讲解词中。

  4、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

  5、强化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政策制度、法律法规之中,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行为准则。

  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1、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贯彻中央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制定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统分结合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

  2、征信系统建设。制定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率先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信息记录动态更新,可实时查询。

  3、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在医药卫生、教育科研、社会保障、中介服务等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深入推行“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

  4、诚信奖惩制度。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5、诚信宣传教育实践。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

  五、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1、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以区委或区文明委名义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8%;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2、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六、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

  1、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建设。有落实文明旅游工作的文件、会议和活动。

  2、部门分工负责。旅游部门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新闻媒体实现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旅游黄金时节有热潮,平时宣传常态化。

  3、出境游与境内游两手抓。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机场、车站、旅游集散中心等文明旅游氛围浓厚。

  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1、年度工作安排。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制定年度公益广告宣传规划和工作安排;既及时刊播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也自行设计制作刊播公益广告。

  2、落实刊播情况。社会公共场所刊播公益广告情况。

  3、制度机制保障。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宣传部、文明办总体协调,工商、新闻出版广电、工信、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汇总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制定公益广告的相关优惠政策,增加对公益广告的投入。

  八、以城带乡,共建美丽乡村

  1、帮扶共建。落实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投入逐年增加;推动农民文化广场、文化礼堂、文化大院等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组织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各相关职能部门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的工作。

  2、环境整治。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区统一处理”;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3、民风建设。支持农村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活动,利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进行道德评议;支持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九、“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制度;组织“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开展节日习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推广和传承等工作。

  十、网络文明传播

  1、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建设。建有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积极开展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有专人负责网站日常工作,有必需的工作经费;有专门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积极组织原创评论;利用地方优势资源,打造品牌栏目,提升文明网公信力、影响力、传播力;参加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工作季度考评,考评成绩作为测评的基本依据。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在全国文明单位和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中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并在“全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有完善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机制,经常开展具有地方特色、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网上传播活动;参加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季度考评,考评成绩作为测评的基本依据。

  3、新技术应用。有经过认证的文明办(文明网)微信、微博,并加入“文明中国”微信、微博集群;在中国文明网客户端平台开设账号;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技术应用平台开展网上传播活动。

  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一、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创建文明城区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文明办能结合实际,完成中央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二、城乡基层创建工作

  1、创建文明单位。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通过群众评议、媒体舆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文明单位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创建工作氛围。街道、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3、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70%/≤70%)。

  三、创建管理

  1、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创建文明城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监督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有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3、投入机制。区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技术支持:北京博图纵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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