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餐桌行动标准——服务餐饮类
发布时间:2014-12-01
来源:东丽区文明网

  1、在门店显著位置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宣传牌;

  2、点菜台或点菜池边必须张贴“吃多少、点多少”“节俭用餐”等提示语;

  3、主要过道上要张贴“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等文明餐桌宣传用语;

  4、餐桌上要摆放文明餐桌行动公约、口号等台标;

  5、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身披文明餐桌行动绶带,作为宣传员引导顾客合理点餐;

  6、在顾客点餐时,点餐员应根据用餐人数引导顾客合理点餐;

  6、每个餐桌都要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和打包盒,主动提醒顾客打包;

  7、每个餐饮企业须对员工进行文明餐桌行动有关内容的专题教育和培训。

主办单位: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东丽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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