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织:
按照中央、市文明办关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安排部署,区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武清好人”评选活动,请各单位3月20日前推荐本单位2018年第一季度身边好人。从4月份起按照《2018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武清好人”评选活动方案》(附后),每月开展推荐工作。
武清区文明办
2018年3月6日
2018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暨“武清好人”评选活动方案
按照中央、市文明办关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安排部署,区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武清好人”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好人好事、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区形成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当好人的良好风尚,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武清好人”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别,评选标准为:武清区居民或在武清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新武清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各类型具体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推荐。各镇街、各单位通过发动群众推荐、挖掘典型事迹,在充分评议基础上,每月1日至20日,推荐一批“武清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初评阶段。区文明办邀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五老”人士组成评选小组。每月20-25日,由评选小组根据各镇街、各单位上报的事迹材料,组织一次初评,初步确定“武清好人”候选人排名。
(三)网上评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30日,“文明武清”微信公众号开设跟帖、投票专页,组织网民、群众对“武清好人”候选人事迹进行评议。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组织跟帖、投票、评议,营造学习、崇尚、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四)确定榜单。评议结束后,区文明办组织召开评选小组会议,由评选小组结合网上得票情况,最终评议出每季度“武清好人”。评选结果将以“武清好人榜”的形式在武清文明网和“文明武清”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榜单人物将被命名为季度“武清好人”。
(五)表彰礼遇。季度“武清好人”确定后,区文明办将为“武清好人”颁发奖杯。区“两台一报”要对“武清好人”事迹进行专题专栏报道。年终,评选小组将对4个季度的“武清好人”进行总排名,排名结果通过媒体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排在前10名的“武清好人”可被命名为武清区“道德模范”,区文明办将组织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授奖。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镇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武清好人”推荐评选工作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同时作为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及复评的重要考评内容之一。?
(二)发动群众,真评真选。各镇街、各单位要立足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组织,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先进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同时强化群众评选,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镇街、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条件和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候选人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入挖掘选树一批先进模范,把宣传贯穿于评选活动的始终,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
附件:1.“武清好人”评选标准
2.“武清好人”推荐材料要求及推荐表
武清区文明办
2018年3月
附件1
“武清好人”候选人评选标准
助人为乐好人:能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为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附件2
“武清好人”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武清好人”推荐表电子表格。人物事迹应以第三人称口吻进行叙述。表内字体采用仿宋体,字号为小四。
2.提供被推荐人的电子版正面免冠照片,且以被推荐人姓名作为文件名。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295*413像素。照片应单独作为附件发送,请勿将照片粘贴进推荐表或其他word文档。
3.提供推荐人详细事迹(字数不少于1000字)、媒体报道材料或事迹照片等补充材料。
4.将填写完成后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及被推荐人电子版照片打包成.rar格式文件,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活动专用电子邮箱:wqqwmw@126.com,并注明“推荐单位+推荐武清好人材料”,联系电话:022——82966761。
5.区文明办实时接受“武清好人”候选人推荐材料。原则上,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名“武清好人”候选人,已经报送过的好人典型无需再报。
6.“武清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要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推荐表上需填写主管领导意见,加盖公章,并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区行政中心A楼23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