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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检察院齐心合力 共助未成年健康成长

来源:司法局   发表时间:2018-07-11

  近日,武清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武清检察院启鹤姐姐未检工作室在武清区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室对马某盗窃一案举行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该案是武清区法律援助中心于2018年4月份经手承办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指派津孚律师事务所周振领律师代理该案件。

  经过对马某盗窃案证据审查和判定,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全案证据情况,考虑未成年人马某由于家境特殊,且是一时贪念实施的盗窃行为,无前科劣迹,有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同时马某某认罪认罚深深的认识到自己这种违法行为对他人及自身的巨大危害。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马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宣告仪式上,为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马某某的监护人情况特殊无法到场,未检工作室聘请了团委的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马某的法律援助律师周振领参加此次相对不起诉宣告仪式。在多方的见证下,检察官郑重地宣读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根据马某的具体情况,检察官为马某进行了心理测评,根据马某的心理测评对马某实施了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帮教。

  马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同时表示以后不会再耍小聪明、贪图小利,要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来挣钱养活自己,要认真的和家人学习技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武清区法律援助中心也会更加注重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将未成年的健康茁壮成长成才作为己任,让广大未成年人体会到司法关怀。(责任编辑: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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