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文明离不开每个人的文明。创建文明城区必须抓住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两个关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大力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抵制不良庸俗习气,推动居民文明素质的提升、城区文明程度的提高。西青区自启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以来,根据全国文明城区迎检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形成志愿服务合力,西青区委充分利用辖区高校、社工等资源,多方共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链接,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核心组织、领导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新风,带动广大群众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群众对“创文”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营造“创文”的良好氛围,发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中来,天津市西青区文明网组织开展“践行文明行为条例 推动创建文明城区”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结语: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意在规范广大市民的文明行为。西青区正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幸福西青。广大居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模范遵守《条例》,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全域创建文明城区作出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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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西青区文明办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