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天津西青荣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最高荣誉
日前,“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荣誉称号被天津西青收入囊中。这也是西青区近年来在相继荣获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城等诸多荣誉的基础上,再添的一块金字招牌。

自2019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旨在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标杆。
通过评选,各地区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
评选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开展实施。
原则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具体环节包括: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
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批准,中央依法治国办对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本届评选中,全国共有1847个市、县政府进行申报,经过层层筛选,严格评定,最终确定了以西青区为代表的40个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24个示范项目。
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列)
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朝阳区
天津市西青区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
辽宁省大连市
吉林省集安市
黑龙江省密山市
上海市黄浦区
上海市徐汇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湖州市
浙江省桐庐县
安徽省天长市
安徽省蒙城县
福建省厦门市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江西省玉山县
山东省滨州市
河南省驻马店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益阳市
湖南省资兴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永川区
重庆市渝中区
四川省泸州市
云南省牟定县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甘肃省嘉峪关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北京市通州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北京市平谷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三协同执法链机制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
山西省右玉县(法治引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上海市长宁区(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上海市闵行区(法治政府建设智慧监管
江苏省南京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江苏省南通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浙江省金华市(全面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
浙江省舟山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安徽省黟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
山东省淄博市(行政复议标准化体系建设
山东省济宁市(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湖南省邵阳市(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
湖南省岳阳市(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
广东省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广东省江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优化法治通关环境助推边境贸易发展
重庆市南川区(“最难办事科室群众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并联并行办理机制
贵州省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西青区委书记李清在批示中指出,法治政府建设做法及时,总结、宣传到位,要求全区上下,学习先进经验,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为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建功。
西青得以入选,有何“过人之处”?
近年来,西青区树牢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开展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发展、民计民生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工作闭环。着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法治素养作为选人用人重要标准,推荐调整具有法律背景的干部185人次,定期组织开展全区性法律培训,不断提高政府系统法治能力。
二、坚持改革创新,加速推动政府职能持续转变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转变工作职能,落实好“一制三化”“五减四办”等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减少60%以上。推进便民服务,设立两个市民中心,实施24小时预约审批等具体举措,让群众少跑腿。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事项6108项,并进行动态管理。深化机构改革,推进事权规范化建设,确保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完善信用信息平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格兑现政策承诺,不干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严格落实《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明确重大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等内容,规范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等流程。重大决策事项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对依法不予公开外的决策事项依法公布。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对行政决策进行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建立重大决策执行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跟踪、评估。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专项清理和一般清理相结合,2018年以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失效177件,修改4件,继续有效89件,清理结果在政务网站公开。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做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四、强化指导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整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专业执法队伍,整合城管等十三个部门职能下放到街镇。严格按照“三步式”执法要求进行执法。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对发生执法争议的由区司法局负责协调监督。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全面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政务网站全面及时准确公布执法主体、执法决定等内容。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及执法信息制作保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执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执行比率达到100%,法制审核人员均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建立行政执法日常监督,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每年两次案卷评查开展执法监督。建立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案。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制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辅助人员身份性质、招聘形式等进行明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经费,执行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制度。
五、坚持公开透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政协建议,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保持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制定《西青区行政应诉办法》,尊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重视司法建议及检察建议,办复率均达到100%。政府内部监督常态化,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权,实现审计全覆盖。建设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除110、120等紧急类热线外全部纳入8890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坚持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率达到100%。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没有被复议、诉讼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况。建立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并组织定期培训,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六、狠抓矛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调解、仲裁、裁决、复议、诉讼等多种矛盾化解机制有效衔接,推进“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普遍建立行政调解组织。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保障到位,在政务网开设行政复议专栏,公开受理案件的范围、申请书样本等,强化了复议职责,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办案质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在12.4日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印制以案释法宣传手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多个法治主体公园及法治社区长廊,开展群众性法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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